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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yl23455永利官网 时间:2009-10-1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申报围绕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研究方向,着重解决威胁我省居民健康水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开发研究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

(二)卫生软科学研究课题要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研究。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员应系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内的人员,且每个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申报不超过2个课题(既是重点专科又是重点实验室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软课题申报人员范围面向全省。

(三)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青年技术骨干。

(四)每人限报一个课题。已承担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五)自筹资金项目的申报人员可以是不在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范围内的人员。但必须是具备符合(三)的条件,每个市级卫生局限报5项,各大学以及厅直单位限报2项。

三、报送要求

(一)请认真填写《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4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

(二) 所有申报的课题均需要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报告。

(三)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医学伦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涉及使用实验室动物的课题,除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来源等情况外,必须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四)申报面向农村卫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研究的,应符合《吉林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吉卫发[2007]162号)要求。

(五)每项课题交评审费100元。

(六)请于2009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院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ongdx@j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崔春爱 余 丹 电话:85619276 85167489

院内联系人:孔德霞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

附件:

1、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2、《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请书》

3、填写申报书注意事项

白求恩医学院科研办室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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