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中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们诚望得到我校各部门对附中招生工作的支持。
1.吉林大学人事处在册教职工的子女(指属国家核定编制)。
2.吉林大学人事处在册大集体职工的子女(指属国家核定编制)。
凡属上面两项中的离异的教职工,需持有法院将子女判给我校教职工本人的判决书,离异多年的教职工,判决时间在三年以上。
1.由单位摸底,逐项如实填写如下表格(附件中包含单位报送和个人报送两个表格):
(1)2010年我校教工子女升初中情况调查表(“全民”、“大集体”),由教工本人分类填写,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领导签名,审核人签名。
(2)2010年吉林大学教工子女升入初中统计表,由单位填写,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名,联系人签名并留有联系电话。
以上用表5月28日前上报到吉林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时间:5月26日-5月28日每天8:00-16:00;报名地点:我校附中D座115室,主教学楼东侧对过原我校数学楼。逾期不报,不再办理。漏报责任由单位负责人自负,并不予补办。
(1)报名时将户口本、工作证、独生子女证、离异子女判决书的原件,离异子女判决书的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核查。
(2)证件审查后,确认无误,一并上报审批后的电子表格。
1.各单位领导要严肃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积极配合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2.我校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情况,并经吉林大学人事处和档案馆逐一核实。一旦查清虚假报名,附属中学将上报大学主管校长及吉林大学纪检委,并全校通报。
今年附属中学的新生招生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是否给予足够的重视。希望各单位领导给予重视,填报准确,上报及时,圆满完成今年的初中招生工作。
1.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将符合条件的入学教职工的子女一次性报齐,不要漏报出国、出差、病休等教职工的子女。
3.独生子女证丢失要有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判决书要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