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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yl23455永利官网 时间:2011-03-30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现将项目申请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并上传。(教师可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大学)

2.纸件申报

(1)申报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

(2)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10份、申请书电子版

(3)如需签署合作协议,请于装订前到相关办公室审核盖章;

(4)院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420(周三)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有关规定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2.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4.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申报分类

1.科技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优秀团队)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行政楼720室)朱峰 温庆波

电话:85167419

电子邮件:kjcjck@jlu.edu.cn

2.“双十”工程、科技支撑计划

联系人: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办公室(行政楼721室)余丹 王宏亮

电话:85167489

电子邮件:kjcgxk@jlu.edu.cn

3.院内联系人:科研办公室 王佳玲

电话:85619183

电子邮件:wjl@jlu.edu.cn

(五)科技厅联系方式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5.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

附件: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1年项目指南

2. 学院项目汇总表


科研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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